行业动态

社会热点

危改 | 国务院三部门确定:4类对象为“十三五"
农村危房改造重点

2016/12/13 中国建设报微信平台 点击:10262

    住建部、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日前联合印发《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等重点对象危房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建村[2016]251号),确认帮助住房最危险、经济最贫困农户解决最基本的安全住房是农村危房改造始终坚持的基本原则,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贫困残疾人家庭建档(以下简称4类重点对象)是“十三五”期间农村危房改造的重点和难点。



加大支持
1加大财政支持
    自2017年起,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将集中用于4类重点对象的危房改造工作,并适当提高补助标准。各地要加大投入,根据4类重点对象的贫困程度、房屋危险程度和改造方式等制定分类分级补助标准。
2金融扶持机制
    各地应将危房改造纳入脱贫攻坚金融支持范围,积极开展与金融机构的合作,通过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实施贷款贴息补助等方式,帮助有信贷需求的贫困户多渠道、低成本筹集危房改造资金。中央将根据地方信贷贴息工作开展情况,对地方给予指导和支持。
3多渠道筹措资源
    各地可按照中央关于贫困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要求,统筹支持贫困户危房改造。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通过投工投劳、互帮互助等降低改造成本,积极发动社会力量捐赠资金和建材器具等,鼓励志愿者帮扶,帮助4类重点对象改造危房。


加强监督
1合格率与拨款比例挂钩
    各地要编制符合安全要求及农民习惯的农房设计通用图集并免费发放到户,引导选择低成本改造方式。要提供主要建材质量检测服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加强施工现场质量安全巡查与指导监督,按要求及时组织验收,所有检查项目全部合格后方能全额拨付补助款项。
2贫困户信息要加强共享
    各地要严格执行农户自愿申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等对象确认程序。要严格执行农村危房改造农户档案管理制度,加快农户档案信息录入,加强对已录入农户档案信息的审核与抽验。县级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要及时更新贫困户信息,加强信息共享。
3补助要公示,落后要约谈
    各地要落实补助对象在村和乡镇两级公示制度,进一步推进危房改造农户档案信息公开。要严格执行年度绩效评价和工程进度月报制度,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每年将通报各省工作绩效,约谈工作落后省份。县级财政部门要及时拨付补助资金至农户“一卡通”账户。各地要主动接受纪检监察、审计和社会监督,坚决查处挪用、冒领、克扣、拖欠补助资金和索要好处费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
来源:中国建设报微信平台
网址:https://mp.weixin.qq.com/s?__biz=MzA4MDQ2NDYxNg==&mid=2651485889&idx=5&sn=d39f5825b355d517a26933f70655c8ce&chksm=845d0946b32a8050cdd71448039d5e6744cc2608a7b1830f3b729843c29f666ee5ffea7e0b1b&mpshare=1&scene=1&srcid=1206y0rCGaMQbZgBBPgk31P6&pass_ticket=K%2BDBzk%2Baf%2Bl0Hc%2BEhcDT88iOckWXxlok0Fxoec0mh5SL9UwOl1hH1CtdNhtmFDvr#rd




打印|关闭

1.660156E-02